关乎每个学生!全新中小学办学条件20条底线标准出炉
来源: 湖南日报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17:07 浏览量: 7692
教室的灯光够不够亮,座椅有没有靠背,宿舍上铺装没装防护栏,学校能不能开出心理辅导室……这些看似平常的校园“细枝末节”,如今有了国家层面的“硬杠杠”!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四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以下简称《底线要求》),全面加强普通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切实保障教育教学需要和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此次印发的《底线要求》在2014年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基础上迭代升级,从校舍建设、安全防范、生活硬件、教学设施和教职工配备五个方面,提出20条必须达到的底线标准。与以往相比,新规的几大变化尤为突出,处处回应社会关切。
心理健康首次“入底”。《底线要求》首次将学生心理辅导室列为必配场所,并刚性规定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将“软关怀”变成硬指标。
“五育”设施一个都不能少。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及配套器材被明确写入底线清单;小学须有科学教室或实验室,初高中则必须配齐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并保障实验器材,从机制上确保学生动手实验和艺术体验不再是“点缀”。
安全保障和生活细节直指痛点。校门口一键式报警装置、防冲撞设施、视频监控成为标配,D级危房必须拆除或封存。针对寄宿制学校,规定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寄宿生每人1个床位,上铺必须安装防护栏,女生宿舍必须配备女管理员。
健康与数字基建同步夯实。教室里一人一桌一椅且座椅必须有靠背,室内采光照明须达国标,学校须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白开水或直饮水。在数字教学方面,教室须配置黑板或交互式电子白板等设备,接入带宽不低于100兆,并设置计算机教室或信息科技实验室。
《底线要求》明确,各地要在底线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省定标准。四部门将协同发力,教育部门逐校梳理办学条件缺口,力争用3年时间推动所有中小学校全面达标,为教育强国建设夯实基础。
一起来看《底线要求》全文——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
1.校园内设置旗台、旗杆,使用规范国旗。
2.拆除或封存D级危房,C级危房经加固评估达标后使用。
3.学校实施封闭管理,校门口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和防冲撞设施,学校重点部位和区域设置视频监控装置。
4.校舍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有效的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设置提示标识,并能正常使用。
5.教室等室内采光和照明应符合国家标准。
6.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白开水、直饮水等。
7.学生1人1桌1椅,座椅有靠背。
8.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配备(含租赁借用)满足开足体育课时和田径及球类活动开展要求(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至少1种)。
9.设置学生心理辅导室。
10.教室配置黑板(书写板)或交互式电子白板、大屏一体机等设施设备,接入带宽不低于100兆。
11.设置计算机教室或信息科技实验室。小学应具备科学教室或实验室,初、高中学校应具备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室,实验器材配备满足学生开展实验活动。
12.设置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备相关教学器材,满足教学需要。
13.按规定配备图书(含电子图书),图书馆(室)满足学生阅读需要。
14.寄宿制学校设置食堂。
15.学生宿舍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通风良好,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上铺安装防护栏。
16.寄宿制学校合理设置厕所、盥洗设备,满足学生如厕、洗浴等生活需求。
17.学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急救箱,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
18.按标准配备取得保安员证的专职保安员。
19.专任教师配备满足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需要,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20.学生宿舍配备管理员,女生宿舍需配备女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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