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之声》(88):专家谈我国的戒毒制度(三)
来源: FM101.8衡阳交通经济广播 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13日 18:04 浏览量: 12.9万
由衡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FM101.8衡阳交通经济广播联合创办的戒毒心理辅导广播夜话节目《禁毒之声》每周一、三、五晚上10点首播,周二、四、六晚上10点重播,敬请收听!
主持人:今天是《禁毒之声》播出的第88期,本期邀请到的嘉宾是湖南省禁毒办副主任、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刘自力。欢迎刘专员参与我们的《禁毒之声》节目。

嘉宾: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刘自力,欢迎大家收听《禁毒之声》。
主持人:刘专员您好,上次我们谈到了社区戒毒,这次我们来谈谈强制隔离戒毒,请问什么是强制隔离戒毒?
《戒毒条例》第29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依法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主要针对那些吸毒成瘾严重人员、注射吸毒、一次吸食2类以上毒品、多次反复吸毒、屡戒屡吸的吸毒人员。
《禁毒法》第38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戒毒条例》第25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禁毒法》第38条第1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根据《禁毒法》第47条的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是两年,被强制隔离的对象必须在当地的戒毒机构进行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强制隔离期,然后转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戒毒,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对康复状况较好的人员,可以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主持人:刚刚您提到了强制隔离戒毒是指对吸毒成瘾者由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决定到指定场所,那如何认定吸毒成瘾呢?
嘉宾:根据我国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吸毒成瘾同时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经血液、尿液和唾液等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分;第二,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行为;第三,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曾经进行自愿戒毒、人体毛发样品检测出毒品成分等情形。
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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