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凯 摄像记者: 特约记者:
【正文】
(字幕+配音)
政协衡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政协衡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6日政协衡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衡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政协衡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9年1月7日召开,1月6日报到,1月10日闭幕,会期4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衡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衡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衡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大会发言;审议通过政协衡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衡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及其他决议;市委书记讲话;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