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辉 黄丹琦(实习) 摄像记者: 特约记者:
【导语】
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了《关于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试行)》,目前正在试行中。我市启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监控抓拍系统近2年,不少驾驶员被抓拍处罚过,那么交通违法行为认定试行标准来了,过马路该怎么过呢?
【正文】
《意见》明确,“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包括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可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可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无交警指挥的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
【字幕配音加图文解析】意见对有无信号灯路口的机动车让行进行了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2张详细图解: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
3张详细图解: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
1张详细图解: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当机动车车道信号灯转为绿灯时,行人尚未完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1张详细图解: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准许车辆转弯和行人直行时,转弯的机动车妨碍行人通行的。
【正文】
《意见》指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认定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机动车主动停车让行,但行人示意机动车先行的;行人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是中途倒退、折返的;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交警提醒,相对于机动车,行人在交通参与者中处于弱势地位,一旦与车辆发生碰撞,极易导致人身伤亡。行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穿过马路时应走斑马线、人行天桥等过街通道通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主动避让。在日常交通出行中,特别是在斑马线前,行人与驾驶人可以通过“文明手势礼”进行沟通与鼓励,相互表达通行意图,既为行人让行,又为文明点赞,还可以保障道路通行效率。
【同期声】
市民
(车子不让人的情况 你觉得多不多现在)现在比原来少多了
【同期声】
卜先生 驾驶员
以人为先嘛 这是肯定的 和谐社会就是这样子的 人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驾驶员来说都要这样 都要具备这样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