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征兵公告

2020/1/21 20:03:14  来源:衡阳新闻联播  浏览量:3.0万

 

作者:刘莎   摄像记者:   特约记者:


【正文】

衡阳市征兵公告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两征两退”征兵改革决策部署,从2020年开始,国家实行“一年两次征兵”。市委、市政府、警备区号召全市广大适龄青年响应召唤参军入伍,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区分上、下半年两次征兵,上半年征兵工作集中在春季(1-3月份)进行,1月10日至2月15日为报名阶段, 3月30日结束;下半年征兵工作集中在夏秋季(7-9月份)进行,8月5日前为报名阶段, 9月30日结束。

    二、征集对象

征集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等)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青年(含高校新生、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8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优先征集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1996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不征集初中学历青年。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征公民属非全日制大学生且未取得毕业证的,认定为入学前的原始学历层次;取得毕业证的,认定为大学毕业生学历层次。

四、征集程序

    应征公民按照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初审初检、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训练、审批定兵、交接起运程序进行。全面推行应征青年综合素质考评及择优定兵,依托《择优定兵辅助决策系统》,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应征青年的学历层次、政策倾斜、表彰荣誉、入伍意愿、身体条件、役前训练等指标量化打分,综合排名,确定定兵顺序和选择征集去向,确保定兵科学合理、公正透明,杜绝征兵不正之风。

    五、法律责任

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衡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


衡阳市广播电视台“看衡阳”新媒体矩阵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