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城说法》第二十五期:“熊孩子”的特殊消费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15:23 浏览量: 84.0万
【正文】
隔着屏幕,豪刷“礼物”,直播间的“榜一大哥”,现实中竟是10岁的“熊孩子”。
【同期声】
(孙女)说要送礼物,他让(孙女)送礼物,让她输密码。
【同期声】
陆陆续续在一两天以内有大额的充值,充值六百多元的,八百多元的都有。
【正文】
警方介入,损失能否顺利追回?
“熊孩子”的特殊消费
【演播室】
大家好!欢迎走进由中共衡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市司法局、市广播电视台承办的大型普法栏目《雁城说法》。近年来,网络短视频快速发展引发了青少年不同程度的沉迷问题,“熊孩子”偷偷花钱打赏主播的事情时有发生,发现钱财不翼而飞,家长的第一反应就是找直播平台要求返还赏金,但赏出去的“飞机”“游艇”能否要得回来呢?今天的节目,我们来关注一下未成年人的网络消费问题。
(文中涉案当事人姓名为化名)
【正文】
2024年9月22日上午,衡南县公安局近尾洲派出所来了一对不速之客,欧奶奶带着其10岁的孙女小利(化名),急匆匆地找到正在值班的民警邓慕童。
【同期声】邓慕童 衡南县公安局近尾洲派出所民警
她很着急跟我们说,警察同志我的钱不见了,我银行卡里面的一万多元钱也不见了。
【正文】
经过询问得知,原来当天上午九点左右,欧奶奶翻看自己的手机时,突然发现自己微信钱包莫名其妙的多了一笔1500元的支出。由于老人微信钱包还绑定着银行卡,感觉事态不对,欧奶奶便赶忙拿着银行卡来到镇上的银行查询。
【同期声】欧奶奶 衡南县近尾洲镇居民
他说没有钱了,你卡里一分钱都没有了。我说我有啊,我11000多元钱都不见了,我一年打工没多少钱,我一年在外面打工,15000元钱一年,我一下子钱不见了,不着急啊,肯定着急。
【正文】
将近一年的收入不翼而飞,不知所措的欧奶奶第一时间选择来到派出所寻求帮助。在民警的了解和查询下,发现老人手机内还存在多笔异常消费。
【同期声】邓慕童 衡南县公安局近尾洲派出所民警
发现她的网络平台账户里面,陆陆续续在一两天以内有大额的充值,充值六百多元的,八百多元的都有,并且这个数额对得上老人银行卡里面的一万一千元,加微信里的一千五百元,刚好是一万二千多元钱。
【正文】
欧奶奶表示,自己平时并没有在网上充值消费的习惯,那这些大额消费支出从何而来?经过进一步询问,民警得知,这些消费都是出自于其10岁的孙女小利(化名)。
【同期声】邓慕童 衡南县公安局近尾洲派出所民警
发现孙女是在某网络平台上面看某直播间里面,刷礼物充值刷礼物,把这些卡里面的钱陆陆续续地消费掉了。
【同期声】欧奶奶 衡南县近尾洲镇居民
她说了,大哥说要输密码(送礼物)。她有一个手机,她手机和我手机(绑定)一张卡,密码是微信我的密码,她知道我的密码,我这个密码还绑定微信的。
【正文】
欧奶奶表示,小利的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平常家里就只有她和孙女两个人。由于小利尚未成年,在平台打赏时也未经过监护人同意,于是民警帮助欧奶奶向平台申诉,要求退还之前充值的款项。经过多次沟通,当天晚上,平台方便将一万二千多元的充值款,如数退还到了欧奶奶的账户。
【嘉宾访谈环节】
主持人:今天我们演播室请到的嘉宾是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衡阳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谢涛,谢主任您好!
谢涛: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最近几年,未成年人“巨额打赏主播”现象层出不穷,有些熊孩子的打赏甚至高达几十上百万,那是不是所有未成年人给出的这些网络打赏都能全额追回呢?
谢涛:近年来,在直播经济的影响下,未成年人打赏“天价”的情况也并不少见。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打赏行为无效,参与网络打赏所花费的支出,应该退还。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才有效。比如本案中的小利,已经10岁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通过充值、打赏等方式支出的款项明显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且该付款行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认为该付款行为无效,主播和相关平台应当将相应的钱款退还,这也为大家维权提供了法律支持。
主持人:主要分两个年龄层,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打赏无效,一律退还。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打赏行为如果没有得到家长的同意,那也是可以一律要求退还的对吗?
谢涛: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打赏,是否一律退还?这个还要具体个案具体分析。在我们的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打赏对于是否应当予以退还,退还的具体数额等,法院会参考实际打赏的数额并结合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成长环境、家庭经济状况、家长是否尽到监护责任、是否存在明显疏漏过错等因素综合判定。比如今年5月27日,北京四中院审结的一起未成年人二次打赏主播案,10岁男孩的妈妈希望全额追回孩子打赏主播的14万元,却未能获得法院支持;长沙13岁少女30天打赏主播近6万元,家长申请退款遇阻。理由都是“有家长同意孩子消费”的迹象,家长存在一定的监管失职。因此,在判断打赏行为是否由未成年人实施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观看内容、打赏时间、金额等因素,来裁决是否退款以及退款数额。
主持人:近些年,除了未成年人打赏引发的法律纠纷,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夫妻一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粉丝与主播之间关系破裂而要求返还等现象也是层出不穷,您怎么看?
谢涛:成年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论是网络服务合同纠纷,还是赠与合同纠纷,只要没有出现合同无效、可撤销的法定事由,原则上其“打赏”不能要求返还。
如果夫妻一方隐瞒另一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是否可以退回?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针对因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引发的纠纷,是否存在无权处分的情况,法院通常会考量单次打赏金额、打赏周期、是否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财产减少对生活的影响、是否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等多个因素综合判断。
网络直播可能还会涉及到其它一些法律问题:互联网的发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体现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但也是一把双刃剑,除了上面阐述的可能产生的民事纠纷外,一般还会有一些刑事法律风险,比如此前引起广泛关注的、某直播平台设立直播充值抽奖环节涉嫌开设赌场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不法分子通过与直播平台建立联系,采取刷礼物的方式进行“洗钱”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个都需要大家警惕注意。
【演播室】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还希望各位消费者在参与直播的同时,时刻提高防范意识和法律观念,避免“踩雷”。今天的《雁城说法》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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