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一批 2024年5月10日)
来源: 衡阳新闻联播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9日 22:03 浏览量: 6.8万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一批 2024年5月10日)
序号:10
受理编号:D3HN20240509011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投诉人反映,王某某利用矿山修复项目毁坏了附近的绿化林木。
行政区域:衡阳市
问题类型: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3年,在国家历史遗留矿山核查中,衡山县将该地块与部分荒废耕地纳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图斑,并于2023年7月按要求对该地块实施了生态修复,无毁坏林木行为。修复后该地块地类为旱地,并按要求对该地块落实耕种要求。
是否属实:不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无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序号:20
受理编号:D3HN20240509003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松木工业园居民反映:1、松木工业园从17年开始长年排放化工毒气,PM2.5严重超标。多方专家验证对下风口居民生活和健康有严重影响。分别于2020年省级督察、2021年中央督察等多次举报,该问题仍未解决。2、该园区企业为节约成本,环保设施未运行,上级检查时,园区通知企业停止生产,逃避检查。
行政区域:衡阳市
问题类型:涉及邻避效应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1、经开区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气,在特定情况下对下风向居民小区偶有短时间影响情况属实。
2、反映的其他问题不属实。自2019年以来,松木经开区先后开展了多轮环保整治行动,辖区内企业PM2.5,SO2、NOx、Cl2、HCl等污染因子均实现达标排放或超低排放,松木经开区及周边区域空气质量已得到大幅提升。松木经开区企业已按照相关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与环保设施电能监控,并接入园区“六大平台”对企业污防设施运行及排污进行实时监管;经查阅园区部分在产企业在线监控数据,5月1日以来均未出现超标的现象。对松木经开区企业进行现场排查,目前大部分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部分企业因市场行情、资金链等原因长期停产,或因年度检维修计划停产检修。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办结目标:通过强化对企业监管,进一步降低因企业正常产排污行为对周边区域的影响。
处理和整改情况:处理情况:1、松木经开区位于衡阳市城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位置。建设之初距衡阳市中心城区超过12公里,近年来随着城市的扩张,致使周边居民小区距园区仅有3至5公里。经过多轮涉气整治,目前异味问题已得到有效控制,在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极差或企业开停炉工况不稳定且为东北风向时,周边居民小区偶有短时间异味。在所有涉气企业排气筒上设置了人工嗅味管进行废气监管,便于企业自查、生态环境部门检查和群众联合巡查,分辨排气筒废气的气味。
2、先后邀请了省、市监测中心、南京开元公司、生态环境部华南环科所开展了3轮异味溯源工作。2022年3月,市政府邀请了湘潭大学环境学院进一步开展溯源工作,对园区26家涉气企业逐一进行全面排查,并形成整改方案。
3、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实施了第一轮提标改造;2020年5月至12月,完成了第二轮特别排放限值改造;2021年7月至12月,完成了第三轮深度治理;2022年6月至12月,完成了市政府对经开区26家涉气企业交办的“一厂一策”整治,并通过了湘潭大学专家团队的验收。
整改情况:
松木生态环境分局、园区环保执法大队、入区企业联合开展夜间巡查;经常与石鼓区聘请的第三方环保公司、石鼓生态环境分局开展联合巡查,及时核实并反馈居民异味投诉情况;同时根据《松木经开区涉气企业积分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和《松木经开区异味污染源管控清单》的相关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管控,降低因企业正常产排污行为对周边区域的影响。
是否办结:未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序号:23
受理编号:D3HN20240509002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湖南蓬源鸿达矿业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破坏原始生态。2008年到2023年期间累计非法侵占当地村民经济林山509亩,耕地30多亩。2、尾矿库底部多处渗漏。从2015年开始超负荷堆放尾砂,导致该公司尾矿库成为危库。3、该公司违法偷排上百万吨浮选尾砂到矿井下的闲置区域。4、污染长江。含药剂的浮选废水排放到当地的小溪(当地唯一灌溉水源)流经农田,最终汇入长江。5、粗暴开采导致矿井顶部塌方影响20多亩土地、并导致当地地下水源枯竭,无水可用。6、企业来了检查就停止生产,无检查就继续生产。2024年1月开始每天正常生产,将生产产生的浮选尾砂偷运到衡东红狮水泥厂用于生产水泥,产生再次污染。再次检查就把浮选废水偷排到井下闲置区域。
行政区域:衡阳市
问题类型: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1、破坏原始生态。2008年至2023年期间累计非法侵占当地农民经济林山509亩,耕地30多亩问题部分属实,有侵占行为,面积没描述的那么多。2、尾矿库底部多处渗漏问题属实。3、该公司违法偷排上百万吨浮选尾砂到矿井下的闲置区域问题不属实。蓬源矿业2018年委托中南大学就井下采空区尾砂填充进行了技术论证,2020年10月编制了《穰家垅萤石矿采选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包括尾砂充填项目),2021年3月获得环评批复,2022年7月,尾砂膏体充填系统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通过专家评审,2023年5月正式启动尾砂充填项目。2023年11月,在省应急厅要求下停止了尾砂井下充填项目。据估算,在此期间井下充填尾砂约3万方。4、污染长江。含药剂的浮选废水排放到小溪(当地唯一灌溉水源)流经农田,最终汇入长江问题不属实。经调阅生态环境部门废水监督性监测报告、在线监控监测记录和公司自行检测报告,没有发现公司有废水超标排放情况。5、矿区山顶地表塌方二十多亩问题基本属实;当地地下水水源枯竭,无水可用问题不属实。企业矿区主要涉及的新东村和石岗村范围内的农田灌溉和生活用水基本能得到保障。农田灌溉方面,山平塘蓄水正常,灌溉功能完备,电排运行正常,两村均没有出现干旱致农作物干死现象。饮水安全方面,小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水井,水量充足,水质达标。县水利局联合县疾控中心多次对矿区小集中供水工程和村民井水进行检测,水质检测结果正常,群众饮水安全总体可控。6、检查就停止生产,无检查就继续生产。2024年1月开始每天正常生产,将生产产生的浮选尾砂偷运到衡东红狮水泥厂用于生产水泥,产生再次污染。再次检查就把浮选废水偷排到井下闲置区域部分属实。2024年1月3日,经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复查验收,同意该公司恢复生产,同时要求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证载规模组织生产,妥善处置尾砂,在省应急厅对尾砂充填项目进行论证审批通过前,不得进行尾砂充填作业,并不得将尾砂排入尾砂库。根据环评批复,尾砂可以采取充填、尾矿库填埋和外售三种处置方式,但由于尾矿库禁止排放尾砂和尾砂井下充填项目涉及重大变更,只能采取外售这种处置方式,该公司将尾砂外售至红狮水泥厂符合相关要求,红狮水泥厂对其尾砂进行了化验,确认该固废符合水泥生产利用标准。企业生产期间,我县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巡查监管,未发现浮选废水偷排至井下的行为。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办结目标:严肃查处非法用地行为,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并完善相关项目手续,做到问题整改到位,实现企业生产合法化;加强企业巡查监管,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处理和整改情况:
处理情况:1、对该企业前期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109.8亩林地的违法行为,衡东县林业局于2023年8月24日进行了立案查处,9月18日作出行政处罚,目前罚款已到位(已于2021年12月补办好林业用地手续)。
2、对于本次核实非法占用的30亩林地,其中22.4亩衡东县林业局已于2023年9月5日立案登记,2023年10月2日以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案移送到衡东县森林公安局办理,县森林公安局受理并经过调查取证后,已移送县检察院起诉。最新核查发现的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7.6亩正在立案办理中,下步县森林公安局补充侦查完成后一并向县检察院移送补充起诉。
3、对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75.5亩土地,衡东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2月28日立案查处,2024年3月2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于5月13日缴清罚款。
4、对于尾砂库占用的38.82亩耕地,该部分土地在2008年已按当时征地补偿标准对当地村组进行补偿,同时,衡东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9月26日对蓬源矿业作出了《履行土地复垦义务行政决定书》,要求公司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土地复垦。
整改情况:1、该公司已委托技术单位编制《衡东县甘溪穰家垅营石矿尾砂库占用耕地土地复垦方案》。2023年12月各相关部门对复垦方案进行了联合会审,认为复垦方案需要进行修改,并明确由蓬源矿业出资采取异地开垦38、82亩耕地的方式实现耕地进出平衡。目前已从耕地后备资源库中选定了异地开垦点,正在进行耕地开垦工程施工设计,计划今年12月底之前完成工程施工和验收。
2、对破坏的耕地林地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2023年10月2日,经湘潭大学教授现场开展生态损害赔偿评估后,形成了评估报告;2023年10月7日,经与衡东县检察院对接,邀请专家对耕地生态损害赔偿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目前该公司已缴纳生态损害赔偿资金47、8568万元,并完成了司法确认和公示。
3、已编制工业指标论证和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并于2024年4月23日通过了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评审,预计7月底完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并重新编制报批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尾矿库配套建设了收集池及回收泵站、应急池,将尾砂库渗滤液收集再泵送至废水处理,回用于企业生产,多余部分达标外排;企业重新布设了现场管道,进一步完善厂内雨污分流设施,并对厂区进行全面清理;厂区破碎车间、尾砂充填车间各新安装1套吸式收尘设施进行粉尘收集处理,完善球磨车间喷淋系统,并全面清理了工业广场堆放的废矿石,完成了危废暂存间规范化整改。
5、委托华南环科所开展尾砂固废属性鉴别、地下水调查与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是否办结:未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衡东县纪委监委于2023年9月对相关责任单位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初步结果为立案调查4人,组织处理21人,正在按照相关流程办理。
序号:26
受理编号:D3HN20240509005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衡阳市衡山县长江镇高观村村民反映,蓬福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全天排放废气,臭气难闻,影响生活,该合作社建设的环评手续未履行公众参与程序。污染问题多次反映给镇政府和衡山县农村局,没有得到解决。希望衡山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部门公开该项目批复的情况,并解决臭气和环境污染问题。
行政区域:衡阳市
问题类型: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1、蓬福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全天排放废气,臭气难闻,影响生活问题属实;
2、建设环评手续未履行公众参与程序,污染问题多次反映给镇政府和衡山县农业农村局,没得到解决问题不属实。该合作社养殖规模小于年出栏5000头,环评类别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无需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和环评公众参与,只需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衡山分局、长江镇政府多次到该养猪场督导整改,目前猪场粪污处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基本到位,未发现污水外排(外溢)等违法情况,高压微雾除臭装置能正常运行。对猪场周边群众进行调查走访,大部分群众均认为猪场臭味较未加装除臭装置前有明显下降,现对生产生活影响不大。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办结目标:加强养殖场环境监管,最大限度消除臭气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处理和整改情况:处理情况:1、抓紧处置粪污,清除异味,加强各粪污处理及除臭装置日常检查,确保正常运行,确保粪污全量收集经处理后进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小生产过程中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
2、要求该企业委托第三方环保检测公司开展臭气浓度监测,异味消除之前,未经批准不得购入仔猪进行养殖。镇、村及湖南蓬福牲猪专业合作社三方联动,积极主动妥善处理好周边邻里关系。
整改情况:该企业已于2023年10月在生猪养殖栏舍、栏舍排风口及粪污处理区加装了一套全自动高压微雾除臭装置。上批次存栏生猪已于2024年4月28日全部出栏,猪场正在开展猪舍清洗及消毒等工作,未发现污水外排(外溢)情况。
是否办结:未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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