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政务直通车:餐饮经营者,油污排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来源: 石鼓区12345便民服务热线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10:08 浏览量: 4.6万

衡阳政务直通车,政务服务加速度。近期石鼓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到市民来电情况,有涉及以下方面:
市民反映石鼓区蔡伦大道碧桂园十里江湾天汇旁的游乐场经营场地距离居民区未超过200米,据其了解居民区附近200米内不能设立游乐场,故认为该游乐场属于违规设立,希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市民反映石鼓区人民路马王巷小区的业主需缴纳停车费才可将车辆停放至小区内,其认为此规定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市民反映石鼓区青山街道的商户,城管要求商户每年进行油烟检测,咨询是否有相关文件依据,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告知。市民要求成员单位对来电人的信息必须予以保密。 石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回复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相关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餐饮经营者及其他集中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油污沉淀设施,油烟排放口设置以及餐厨油烟、油污排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城管执法部门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定期进行油烟检测,通过专业机构出具的油烟检测报告证明其油烟排放是否达标,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再次感谢投诉人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因信息保密,无法告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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