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耒阳台 蒋境 摄象记者: 特约记者:
【正文】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日前向耒阳市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信访件,称在耒阳水东江办事处东口村302省道边,有一家用废旧电瓶提炼铅的工厂,污染环境。另外在冶炼厂后山上有生产塑料颗粒厂家,生产废气,污水直排,近期停产逃避检查。
耒阳市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发现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该塑料颗粒厂未取得环评手续验收,当即下达整改通知,依法对塑料颗粒厂断水断电,责令其限期停业整改。同时对非法冶炼厂进行依法拆除,给予彻底取缔,坚决保护生态环境。
【同期声】
耒阳水东江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 李友健
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厂进行全面依法取缔,保护生态环境,还青山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