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长丰派出所在工作中得到线索:有四张银行卡涉嫌网络诈骗,这些卡来自同一人。长丰派出所当即立案,一边调查涉案银行卡及其卡主相关信息,一边联系卡主前来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正文】
民警调查发现,涉案的4张银行卡都是2021年新开的卡,分别在衡阳市高新开发区的四家不同的银行办理,卡内直到三月份才开始有资金流动。
【同期声】王钰鑫 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长丰派出所民警
这张卡可能就是一天时间,或者两天时间,流水就基本上走完了//包括所有的流水加起来有多达100多万,这可能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正文】
4张银行卡的卡主刘某是一名女性,住在衡阳市高新开发区。民警联系刘某前来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同期声】王钰鑫 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长丰派出所民警
她过来的时候跟我们讲,这些卡是卖给别人了,不是她自己在用,另外我们通过卡的流水情况,也初步排除了她自己使用的可能。
【正文】
刘某交代,她办理的这些卡都交给了一个外号叫“大锤”的人,是通过她的一个朋友肖某介绍认识的。目前,这两个人她都已经联系不上了。
【同期声】周聪鑫 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长丰派出所民警
“大锤”声称自己是做生意的,需要银行卡来走账,走流水,然后就是这么一个关系链在里面,肖某也是出言说这个“大锤”是值得信赖的。
【同期声】王钰鑫 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长丰派出所民警
她早就已经料到这回事了,因为据我们去相关的银行去调证,她其实是签署了相关的承诺书。
民警了解到,刘某在办理银行卡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她并签订了承诺书,如果她的卡被用来进行电信网络犯罪活动,她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刘某在三月中旬的时候,就主动打电话给银行,对这几张卡进行了注销。种种迹象表明,刘某和她的卡还存在其它隐情。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了事情的全部经过。
【正文】
2020年12月,刘某通过和朋友肖某聚餐时认识了“大锤”,闲谈中,“大锤”提出借用刘某银行卡帮忙走账,可以给她一些报酬。
【同期声】王钰鑫 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长丰派出所民警
承诺给她每一张卡是500块钱一个月的租金,她说办四张卡,她一个月就可以收2000块钱的租金,她就是这样想,当时她也是比较缺钱,所以就答应了对方。
【正文】
按照“大锤”的要求,刘某先用自己身份证办理两张电话卡,然后分别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长沙银行办理新的银行卡,开通网银,并与之前的电话卡进行绑定,全部交给了“大锤”。
【同期声】周聪鑫 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长丰派出所民警
在办理的过程中,是“大锤”全程陪同她,开车接送她去银行办理银行卡。
【正文】
刘某之后跟“大锤”索要佣金时,对方每次都用各种借口进行逃避,最后直接失去了联系。刘某愤怒地打电话到银行把卡挂失,然而她不知道的是,她的卡已经被诈骗分子用来进行赃款转账,她也已经成为网络诈骗的帮凶。
【同期声】周聪鑫 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长丰派出所民警
当时挂失完之后,她自己也没有询问里面有多少钱,我们这边去查看的时候,里面的钱基本上都已经转出去了。
【正文】
经查,刘某4张银行卡的涉案金额达15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帮助网络信息犯罪,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同期声】王钰鑫 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长丰派出所民警
对于自己的银行卡,一定要妥善保管,在他人要求你出借,或者是买卖你的银行卡的时候,一定要严词拒绝。
【同期声】周聪鑫 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长丰派出所民警
一定不要贪图小便宜,这种蝇头小利,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信息,不要将你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账号,出借、出租给他人用//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在发现这个相似的情况和案例的时候,要及时跟我们公安机关反映、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