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一环,在未来三年中,我市将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提升行动,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
【正文】
生态环境提升行动
抓好城乡绿化建设。完善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推行“林长制”。推进沿江、沿河、沿路生态防护林建设,完成省下达的新增造林绿化目标任务。
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过 100 的天数达到国务院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目标。
加强城市河湖管理。强化河湖长制度,持续开展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整治,推进河湖生态综合治理。
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综合评估达到优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80%、集中处理率100%。
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75%,或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 分贝。
树立绿色环保观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