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市坚持创建为民、全域创建、常态管理,力争在2021——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内取得最好成绩。
【正文】
主要任务。
实施发展环境提升行动、城市建设提升行动、诚信文明提升行动、交通秩序提升行动、法治环境提升行动、乡风文明提升行动、精神文明提升行动、人文环境提升行动、社区文明提升行动、志愿服务提升行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行动、社会环境提升行动、生态环境提升行动。
步骤目标。
2021年:重点突破,夯实基础。集中力量攻坚2021年七大工程,全面夯实创建基础。全面排查“负面清单”扣分项目,确保在2021年国家测评中全面达标,少扣分。
2022年:补缺补差,巩固提升。对标中央文明办新的测评标准和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各项指标任务。持续开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诚信建设、市场秩序、市民行为规范等方面的专项治理,争取在本年度测评中,总成绩排名靠前。
2023年:全面提标,成功创建。全面排查遗漏问题,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打造衡阳特色,推荐衡阳亮点。精准对接,全面迎检,力争在2023年成功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