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衡阳市第三部地方性法规《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的出台,市人大常委会从3月开始开展为期两个月执法检查,各小组分赴各县市区明察暗访,实地检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联播今起陆续公布一批全市各地森林火灾警示案例,强化法治保障,提升市民森林防火意识。
【正文】
1月12日下午16时,衡阳县关市镇贞福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接到火情后,当地民警、消防员、护林员等100多人迅速赶至现场扑火。
【同期声】衡阳县关市镇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 何忠良
到达火场,看到火借风就山的两翼蔓延,火势越烧越大,我们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正文】
事后,公安机关立即对火灾原因展开调查。经查,引发山火的肇事者是贞福村77岁的村民罗某。
【同期声】衡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 邹文清
4点多钟的时候,她用打火机点燃田里晒干的茅草,由于当天风势很大,加上她的防范措施不到位,所以引发了这场森林火灾。
【正文】
此次火灾过火总面积约765亩,衡阳县境内受害森林面积约300亩。罗某涉嫌失火罪,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期声】衡阳县关市镇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 何忠良
进入林区坚决杜绝一切野外用火,万一发生森林火灾,请村民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村、镇人民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报告。
【正文】
仅仅时隔一天,同样因为人为疏忽,衡阳县曲兰镇杨柳村也引发了一场森林大火。1月13日下午13时,当地62岁的村民邹某在办理丧事时燃放礼花引发山火。
【同期声】衡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 李超
礼花引燃周围的枯草后,火势趁风向四周蔓延,尽管邹某进行了扑火,但无济于事,火势最终失控,引燃整片山林,形成山林火灾。
【正文】
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354亩,受害森林面积约127亩。邹某涉嫌失火罪被刑拘,案件已移送县人民检察院。清明临近,野外零散祭祀活动增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希望广大群众提高防火意识,采用绿色、文明的祭祀方式缅怀先人。
【同期声】衡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 李超
倡导广大市民文明祭祀,祭扫时可使用焚烧桶到划定的安全区域集中祭祀,野外祭祀严禁带火种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