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员应该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代价。可是,2月28号,衡阳交警在排查重点车辆违法行为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湘DC0766货车驾驶员居然是二次酒驾,真是胆大包天。
【正文】
执勤交警在检查询问相关证件时,发现驾驶员杨某身上散发着酒味。交警立即要求驾驶员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
【现场】
1、2、3、4、5、6、7、8、9,好,绝对是28左右到37,好,醉驾,(看一下,差一点)74mg/100ml。
【正文】
驾驶员杨某说,自己是前一天晚上与朋友喝了一点酒,认为经过一晚上休息已经清醒,就开着车出来运货了。
【同期声】彭能辉 衡阳市交警支队铁骑巡逻大队民警
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司机去年曾因酒后驾车,被雁峰交警大队查获,此次是为二次酒驾。
【正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杨某将被处以吊销驾驶证5年,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的处罚。
【同期声】李斌 衡阳市交警支队铁骑巡逻大队大队长
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隔夜酒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