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野 摄像记者: 特约记者:
【导语】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即将表决的民法典草案中,对公民离婚行为的法律适用条款进行了多项适应性修改,其中新增了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引发了市民热议。
【正文】
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具有强制性,任何提出离婚的夫妻,都需要经过三十天的思考,再决定是否离婚。那么市民对这一点是怎么看待的呢?
【同期声】
市民 陈有君
我觉得是好的,因为在冷静期,双方冷静,互相思考,互相思考对方所做的事情。
【同期声】
市民 刘梦丹
我觉得可能不太好,因为时间过长的话,对(没有感情)的两个人来说不是一件好事,而且可能会有一些经济问题。
【正文】
对此,从事民事诉讼多年的律师牛涵告诉记者,冷静期的设立是为了遏制近年来闪婚后又闪离的现象不断攀升的势头。这种现象导致的纠纷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稳定,而稳定的婚姻关系又是家庭、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础。
【同期声】
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独角兽高端法律服务团队律师 牛涵
让夫妻双方在冷静期之内,能够尽量考虑清楚,避免闪离又后悔这种情况,造成我们国家婚姻家庭生活现象不稳定的情况,尽可能的避免。
【正文】
牛涵说,冷静期不是犯罪期,而是夫妻关系存续期。任何一方有转移财产、家暴等行为,都是不受保护和认可的,家暴还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并且此次民法典草案婚姻篇内还对亲子鉴定、离婚诉讼等20个方面的法律条款进了修改或者说明,更好的满足当前婚姻状况和现代伦理。
【同期声】
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独角兽高端法律服务团队律师 牛涵
夫妻一方如果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隐瞒或者是虚构债务的这种情形出现的话,另外一方可以申请在夫妻关系存续期申请分割财产 它(民法典)还有一个这样的规定,如果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第一次不准离婚的。夫妻双方分居满一年,再次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该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