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正荣 摄像记者: 特约记者:
【导语】
为维护法治公信力,维护当事人权益,2020年1月开始,衡南县人民法院针对陈年积案,以及部分被执行人的“老赖”行为,开展为一个月的“疾风行动”,将判决书上的“白纸黑字”变成老百姓手中的“真金白银”。
【正文】
14号上午9点,在石鼓区北壕塘6栋201户,衡南县人民法院以及县政法委工作人员正准备对被执行人唐某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因为债务纠纷,唐瑞英的房产2017年被收缴拍卖,但事后因唐某多次找借口不愿搬出,造成房屋买受人迟迟未能收房。执行现场唐某在法院工作人员劝诫后,主动与买受人进行协调,最后约定农历新年后主动搬出。
【现场同期】谢国初 衡南县政法委副书记
到出了节我自己搬,他(买受人)也基本上同意这个观点了。我还是自己搬,那就要说话算数,好我说话算数,再不要法院和社区民警来做工作了,这工作做了很长时间了。
【正文】
除了执行人故意推诿,还有些执行人为了回避法律责任则采用“拒不见面”的方式,今天上午8点,在衡南县云集镇黄金路15号,衡南县人民法院对一名被执行人住宅进行了强制执行。
【开锁现场】张云武 衡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教导员
在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就下落不明,然后我们对他的房屋进行了查封再进行评估拍卖,到现在为止被执行人还没有出现,所以今天我们把这个房屋执行之后,把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正文】
执行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对被执行人留在住宅里的物品、电器、家电等进行了登记造册,造册完毕后,房屋就可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同期】陈立英 申请执行人
刚开始的时候我觉得没有那么简单,(房子)可以拿得到的,(现在呢)现在通过我们衡南县人民法院领导(做工作),相信国家的法律,把这个房子拿到手了。
【同期】罗立明 衡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局长
判决书和调解书不能成为一纸空文,要它真正能体现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够按照法律判决的调解的,全部到位,保护当事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