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衡阳县台:何衡 摄像记者: 特约记者:
【导语】
衡阳县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王某生等12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毛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正文】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生等7人各自在衡阳县西渡镇经营棺材店。为达到垄断经营、霸占市场的目的。2018年8月,7名被告人商议后决定成立棺材联营,控制衡阳县西渡镇及周边乡镇的棺材销售,并雇请被告人张某等人采用暴力手段阻止其他同行经营销售棺材。
自2018年7、8月至案发,共计非法获利452900元。此外,法院对张某等人贩卖毒品的事实进行了认定。
法院认为,王某生等人多次自行或雇请他人以追逐、拦截、恐吓、打砸棺材等暴力手段,实施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毛某贩卖毒品,其行为还构成贩卖毒品罪,应数罪并罚。
王某生等人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追缴违法所得共计458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