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贇昆 摄像记者:邓治国 特约记者:
【导语】
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今年,国家自然资源部在全国选取无锡、广州、衡阳、丽水开展“不动产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试点”。衡阳9月中旬开始试点工作,继承过户取证难可书面承诺。
【正文】
过去,在不动产继承登记中,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带来的死亡证明;年代久远难以查找的户籍档案、亲属证明等材料往往会出现“取证难”等状况,成为市民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的“难点”、“堵点”。入选试点城市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具有衡阳特色的告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对申请人已主动到公安、医院、社区(村组)以及被继承人和相关人原工作单位等积极获取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尽到“自我举证”义务后仍无法获取相关证明材料且时间久远的历史问题,可以书面承诺代替。
【同期声】
市民 杨琳
以前我们很多开不到的证明 无法开到的证明 现在以这种公证承诺书能给我们解决 给我们节省了很多的时间 提供了很好的方便
【正文】
据了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每年办理的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数量1万余起,类似“取证难”等问题,占到10%左右。为在试点过程中兼顾风险防范,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承诺事项和申请继承事项公告期由15个工作日延长为90个工作日,且1年内不得以转移、抵押等方式处分不动产,一旦发现存在虚假承诺,将及时进行撤销登记。
【同期声】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彭小林
如果我们发现他是提供了虚假的承诺 提供了虚假的材料 我们会纳入登记失信人“黑名单” 纳入全社会的惩戒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