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栋 摄像记者: 特约记者:
【导语】
《“衡阳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昨天正式施行,今后“衡阳群众”举报违法犯罪,可获50元至5万元不等奖励,特殊情形最高可达30万元。
【正文】
《办法》明确了奖励的几类情形,即举报发生在衡阳境内的违法犯罪案件或者举报发生在外埠但举报对象原籍为衡阳市公民的违法犯罪线索;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活动时间、地点、人员、物品等基本举报事实等。
【PPT】
举报人可以采取实名或者匿名方式,通过电话(0734-110,8208315)、短信(发送至12110)、微博(@衡阳市公安局)、微信(衡阳公安)、“衡阳群众”APP和来信、来访进行举报。根据《办法》规定,按照“谁举报、谁受奖”“一案一奖、一事一奖”“统一受理、分级办理”“及时兑现、严格保密”的原则,一般情形下,举报违法犯罪,给予一次性奖励50元至5万元不等的奖励,特殊情形最高可达30万元。
【正文】
在昨天举行的“衡阳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发布会上,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胡志文说,《办法》还明确要求,各级公安、政法机关将建立举报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或者泄露举报人信息资料。同时,举报人也应当对举报行为负责,如发现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获取非法利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