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衡山台:余浪沙 戴玮 摄像记者: 特约记者:
【导语】
禁渔期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可即便有明文规定,还是有个别渔民顶风作案。近日,衡山县森林公安局在湘江干流破获一起禁渔期内电捕鱼案件,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
【正文】
6月28日晚上九时许,衡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线索举报,称在永和乡黄周村湘江水域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接警后,执法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在湘江支流乌石铺港与湘江交汇水域,发现衡山县永和乡人曹某和其妻谭某正驾驶自家渔船进行非法电捕鱼。民警当即将曹某和谭某抓获,现场缴获所捕渔获、电捕鱼工具一套,并扣押了船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曹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刑事拘留。鉴于其妻谭某情节较轻微,对其实行监视居住。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