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锦中 摄像记者:黄锦中 特约记者:
【导语】
继续扫黑除恶专题报道“以案说法”。2015年至2017年,一支以村干部为首组成的恶势力团伙经常盘踞位于雁峰区二环路项目现场,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敲诈勒索,严重影响项目施工进度。本月18日,雁峰区人民法院对该“村霸”团伙依法公开宣判。
【正文】
2014年7月,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衡阳市重点工程衡阳市二环路工程第十五合同段,该路段跨越衡阳市蒸湘区和雁峰区,全长2.13千米。
已故的原公益村党支部书记蒋柏生在二环路十五合同段施工前,找被告人左珍和、谢巧聪商量,决定成立公益村车队,由左珍和任队长,负责机械工程调配与运输;谢巧聪任副队长,负责附属工程与对外协调;所得利润由两人平分。在进驻公益村地段施工之前,顺天公司十五项目部与公益村就同质同价优先参工参运协商未果。蒋柏生遂召集左珍和等人一致对外,如果得不到项目,就强行阻工。
【同期声】
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分局刑侦大队民警 鲁轩亮
经过他们村里的这些工程、项目,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很不利的影响。
【正文】
至此,一个以蒋柏生、左珍和、谢巧聪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形成,在顺天公司十五合同段施工过程中,纠集多名村民强揽工程,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犯罪,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自2015年10月至2017年12月,该团伙实施强迫交易4起,强迫交易数额共计5,70余万元;敲诈勒索2起,强索顺天公司财物共计5.7万元。
【同期声】
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分局刑侦大队民警 鲁轩亮
我们首先对来报案的顺天公司项目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并且从他们提供的影像,包括照片、图片资料,就锁定了该案的9名嫌疑人。
【正文】
本月18日,雁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公益村9名“村霸”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现场】
0057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正文】
雁峰法院认为, 被告人左珍和、谢巧聪纠集被告人蒋福建、陆元芳、蒋春富等7人,在顺天公司承建二环路十五合同段施工过程中,多次采取阻工等手段,强揽工程项目,强迫交易,其行为均已构成犯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同期声】
雁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 陈鸿煦
保证了辖区内项目工程的顺利推进,同时为我们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的巩固扫清了障碍。